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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民:对新条例的九点意见

我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会议上的发言稿 对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意见: 1,土地产权(俗称土地使用权)才应该是真正的征收对象.条例名称应为 “不动产征收条例”.此征求意见稿无视土地产权为财产,这是法制建设上的大退步,因为物权法(121条)、土地管理法(58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条)、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条和13条)、北京市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注:企业与个人同理.)、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第十二条)... 

忧拆迁新法挡财路 地方官员要代表委员嘴下留情

新京报   2010年03月05日 昨日,建言审查拆迁条例的北大5学者之一王锡锌以及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府参事冯世良做客新京报与网易合作主办的“两会”圆桌访谈时透露,对于“拆迁新法”征收条例的出台,现在地方政府都存在担心,担心拆迁难度增大,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去年12月7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建言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新拆迁条例”不应“盗取”土地使用权

“新拆迁条例”不应“盗取”土地使用权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名称及第一条的修改建议 建议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梁剑兵 原文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9afcf0100gfoc.html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秋风:拜托,你征收的是我的土地而不只是房屋

新京报,2010/1/22 前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组织征收条例座谈会,据参加的学者透露,正在起草的条例草案名称由去年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拆迁”一词终于被取消了,在具体条款中,则出现了“搬迁”一词。但是,假如清楚地界定了征收的性质... 

我们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的建议

12月16日,我们近三百名公民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发去了支持梁慧星委员和北大五位教授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又从媒体上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在这一天里所组织的研讨会是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虽然我们不了解所讨论的具体内容,但仅从标题上看,就发现有重大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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